2011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6名工作人员公告
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,根据长办发〔2010〕3号和长人社〔2011〕46号文件精神,以及第二届中国·长春创业(就业)博览会总体安排,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、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2011年长春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6名,其中:市属事业单位470名,区属事业单位186名。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《2011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》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。
(二)具体条件
招聘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九级及以下职员岗位人员,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(含);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八级职员岗位人员,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(含);招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七级及以上职员岗位人员,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(含)。年龄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。
三、报名方式
2011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、缴费和打印《准考证》等工作均在网络上进行。
(一)网上报名
报名时间为6月2日9时至6月7日17时。应聘人员通过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(网址:
http://www.ccrjk.com),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。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,进行网上缴费。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。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8日15时,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。
照片要求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,120×160像素,jpg格式,不大于20K。
为避免网络拥堵,应聘人员要根据本人户籍所在行政区域按照规定的时段进行报名。具体规定如下:
二道区、南关区、净月开发区、莲花山开发区:6月2日早9时—6月3日24时;
宽城区、朝阳区、高新开发区、西新开发区:6月4日0时—6月5日24时;
绿园区、双阳区、经济开发区、长春地区县(市):6月6日0时—6月7日17时;
其他地区应聘人员可随时报名。
(二)打印准考证
报考考核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,无需打印准考证。
(三)注意事项